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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國務院學位委員會辦公室獲悉,隨著2010年在職攻讀碩士學位全國聯考成績的發布,該辦日前下發通知,對2010年在職人員攻讀碩士學位的錄取工作做出統一安排和部署。 在職攻讀碩士學位錄取工作今年仍由各招生單位自行組織,錄取分數線由各招生單位自行劃定,具體的復試要求、錄取辦法和工作安排由招生單位制定并通知相關考生。但錄取工作的截止時間有所調整,工程碩士錄取工作截止時間為1月中旬,其它類別學位錄取工作截止到1月下旬,比去年提前一個月左右。 此外,2010年相關調劑錄取政策也有了一些新的變化:由于GCT成績有效期調整為當年一次有效,因此,以前當年不能調劑錄取的學位類別,如工程碩士,今年也可以調劑錄取,這意味著,納入2010年在職攻讀碩士學位招生工作的所有專業學位類別的生源都可以調劑錄取。相關調劑政策為:除農業推廣碩士外,報考其它專業學位的考生,可向已報考的院校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其它院校申請調劑錄取,不得向其它省(自治區、直轄市)的院校申請調劑錄取;報考農業推廣碩士的考生,如考試成績達到報考院校所在地區建議分數線者,可向工作單位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院校申請調劑錄取。中等職業學校教師報考在職攻讀碩士學位者,只能在報考院校內部申請跨專業調劑錄取,跨專業也僅限于相同一級學科下的不同二級學科之間。